中國花鳥畫在近30多年的發展中,有兩個最為突出的現象:一是“節點”——發展的瓶頸;二是“結點”——創新的基石。如何突破“節點”與融合“結點”將是未來花鳥畫發展的兩大主題。在現代漢語詞典中,對“節點”的解釋是:“電路中聯接三個或三個以上支路的點”。由此可見,“節點”是一個起著相當關鍵作用的點,可謂承上啟下;而“結點”則是“結合”、“融合”之意。如何在花鳥畫的創作中,繼承傳統并大膽吸收姊妹藝術如雕塑、戲劇、舞蹈、電影電視等,抑或是西方近現代藝術如印象派的色彩與光感等方面的表現技巧,融會貫通,并在構圖、光影上等加以突破是值得每一位畫家思考的。
現在大多數人認為花鳥畫要超越“節點”,畫出新意來很難,因為“年年歲歲花相似”;更有部分人認為花鳥畫要畫出大格局來,必須借助于工筆、依靠制作才能完成。因此,各大展覽上,工筆花鳥作品占絕大多數比例,且大多是恢宏巨制,而真正的寫意花鳥作品尤其是大寫意花鳥作品卻難覓蹤影。即使有出現,也往往不盡人意,要么用筆草率,內容空洞;要么亂涂亂潑,沒有法度。其實大寫意作品是在對“形”的精準把握、高度概括基礎上的灑脫與放開,看似無形,實則形藏其中;近看抽象,遠看則具象畢現。這種在各大展覽上出現工筆花鳥作品一邊倒的傾向,實際上就已經昭示出了花鳥畫存在的“節點”現象。
任何畫家創作,都繞不開并以之為追求的“精神指向、格調、技法”三個方面。在我看來,這三者是一個倒三角的關系,為大多數人所倚重的技法處在最基層。因為對任何一個畫家而言,技法僅僅是基礎而已。而“格調、精神指向”才是畫家品格、學識、秉性等綜合素養在畫面上的全面體現,是判斷作品優劣高下的主要風向標。博導何水法先生就曾對我說過:“一個人的作品是否超凡脫俗,從他的第一筆下筆就可以判斷出來了。”我仔細咀嚼他的話語,感覺說得非常精辟。看似普通的落筆,實際包含著畫家的審美諸如“俗”與“雅”、“高”與“低”、“清”與“濁”等問題。回想自己結緣花鳥畫,得益于母親從小的熏陶。我的母親是一位繡花高手,她用長短針刺繡出的蝴蝶、喜鵲、牡丹、梅花等物件是我兒時最為崇拜的作品。我常學母親的樣子,拿著白綢布比畫描摹自己心中的一花一草。也或許是性情使然,7歲開始拜師臨帖習字的我,15歲那年蒙老師指點,學習花鳥畫。而這一選擇,就成為了終生的追求。深深地體會到要想成為一個具有自己個人面目的花鳥畫家,簡直是難于上青天。尤其在破解花鳥畫的“節點”與“結點”上,需要窮畢生之力而為之。縱然這樣,亦無怨無悔。
縱觀近30多年來的中國花鳥畫壇,真正畫得好的、頗具深厚功力和獨特個性的花鳥畫家寥若晨星。我常在想:對現在的畫家來說,條件是如此的優越,外出寫生又是如此的便捷,哪怕是走出國門,去美洲、歐洲、拉丁美洲等世界各國觀賞奇珍異卉,也不足為奇。加上還有浩如煙海的臨摹范本,但為什么就出現不了“大家”呢?歸根結底,一方面是看不清功利社會的誤導;他們一部分人為了迎合社會的喜好,醉心于形成所謂的自我風格與流派,從此固步自封,堅如核桃,再也吸收不了來自各方的養分;而另一部分人則隨著探索之路的深入,在寂寞難耐之時,放棄了艱苦卓絕的努力,走上了求新求怪之路。另一方面,那就是對傳統中國花鳥畫作品的繼承與臨摹問題。因為要想充分領悟傳統花鳥畫大家的精髓,就必須要在臨摹上下足功夫。有人認為臨摹就是要等同于原作,要“像”。事實上這是一個表象,應該對“臨什么、摹什么、繼承什么”要有一個清醒的認識。因為我們臨摹的作品都是花鳥畫領域的某個“節點”的大家作品,他們在繼承古人的基礎上都把某一方面推向了前人未有的高度。而我們的臨摹就是要在源頭活水的基礎上去探究各大家的創新之路,然后匯各家之長為我所用,找到與自己合拍的“結點”。所謂的“先師古人,繼師造化”說的就是臨摹與繼承的關系問題。只有扎扎實實地去臨摹過古代大家諸如文仝、王冕、崔白、法常、宋徽宗、林良、呂紀、陳洪綬、任伯年等人的作品,才能站在歷史的制高點上去體會這些大家的立意、構思、創新等問題,然后對其進行消化、吸收,再轉化為自己的筆墨語言。就像黃賓虹先生所說的“集大成而自創新格者為上。光學古人者為次之,不學古人只學當今者為次次之”。這是告誡我們不論學習任何東西,從其源頭入手是最為理想的方法,也就是要“取法乎上”。對每個花鳥畫家來說,用古人的筆墨畫當今的感受,是成功的捷徑之一。而要做到這一點,只有在經歷過“獨上高樓,望斷天涯路”、“衣帶漸寬終不悔,為伊消得人憔悴”、“驀然回首,那人卻在,燈火闌珊處”這三重境界的心路歷程后,才會深刻感知到在破解花鳥畫的“節點”與“結點”的問題上,不僅需要畫家有敏銳的觀察力、縝密的思考力、非凡的創造力,還要有與時俱進的創新性。因為對“節點”與“結點”的把握,是衡量未來中國花鳥畫發展的參照。而這兩方面也會在紛紛擾擾的國際國內環境中,在中外藝術文化的融合、交流、互補中,兼容并取。寄希望每個畫家都能找到自己的“節點”和“結點”,繼而在某方面實現突破,為花鳥畫的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。